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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医疗器械行业蓬勃发展的当下,企业在运营过程中却常被高额税负所困扰。尤其是二、三类医疗器械企业,从研发投入到市场推广,再到严格的质量管控,各个环节成本高昂,而税务成本更是其中不可忽视的部分。
在税务方面,医疗器械行业本身税负就相对较高,增值税税率为 13%,企业所得税税率达 25%,若涉及利润分红,个人所得税率更是高达 20%。企业在完税之后,老板、股东进行利润分配时,还需再次缴纳分红个税,这使得企业的实际利润大打折扣。
而且,行业特性导致部分费用支出难以取得成本发票。使得成本核算复杂,利润虚增,企业所得税税负加重。再加上二、三类医疗器械增值税税率较高,进一步压缩了企业的利润空间。
在特定的医疗器械产业园区内,二、三类医疗器械企业迎来了核定征收政策的利好。企业入驻园区,注册一家个人独资企业,即可享受政策优惠。增值税按照 13% 的税率正常缴纳(进销正常抵扣),而个人经营所得税则直接核定在 1.5%。年开票额度可达 3000 万,同时还可办理二类备案、三类许可。
税后利润法人可以直接提现,没有 20% 的分红个税,这大大增加了企业的实际收益。
该政策不依赖于企业成本发票的多少,直接按照核定的低税率缴纳税费,解决了企业因成本发票缺失导致的成本核算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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