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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医疗行业快速发展的背景下,医疗器械企业既面临着市场机遇,也承受着较高的税务压力。尤其是传统模式下,企业所得税 25%、分红个税 20% 的双重税负,加上行业资质审批严格、成本发票缺失等问题,让不少企业举步维艰。
医疗器械企业的税负痛点:
增值税:医疗器械销售属于商贸行业,适用13%的增值税;
企业所得税:常规按 25% 缴纳,若年利润 1000 万元,需缴税 250 万元;
分红个税:税后利润分红需再缴 20% 个税;
而且,医疗器械企业在日常经营中,往往难以取得合规的成本发票入账。如医疗器械企业从个人供应商采购原材料、配件,或支付市场推广、佣金等费用时,都导致企业难以取得合规发票,成本无法税前扣除,企业所得税虚增。
在特定的医疗器械产业园区内,二三类医疗器械企业可以享受核定征收政策。企业入驻园区,注册一家个人独资企业,就可以享受政策优惠。增值税13%政策缴纳(进项政策抵扣),个人经营所得税核定1.5%,年开票3000万以内。同时,园区还可以办理二类备案、三类医疗器械许可。
享受该政策,企业不仅能解决成本发票缺失导致的成本核算难题,税后利润法人还可以直接提现,没有 20% 的分红个税,大大增加了企业的实际收益。但是,企业务必要确保业务的真实性,合法合规的享受政策,万不可虚构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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