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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天津市文物博物系列副研究馆员、研究馆员职称评审学术成果要求
一、副研究馆员(副高级职称)
专著出版
需独著或作为前两位作者正式出版学术专著、译著1部以上;专著内容需与文博专业领域相关,体现学术深度。
论文发表
在正式公开发行的本专业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3篇以上(第一作者),其中至少1篇须发表于本专业核心期刊。
课题与代表性成果
主持或作为主要成员完成以下成果3项以上:
科研课题(国家级、省部级或区局级);
考古报告、技术报告、文物修复方案、文物保护规划等;
已实施的展览策划方案、讲解社教资料等。
二、研究馆员(正高级职称)
专著出版
独著或作为第一作者正式出版学术专著、译著2部以上,内容需具有较高学术价值。
论文发表
在正式公开发行的本专业刊物上发表论文4篇以上(第一作者),其中至少2篇须发表于本专业核心期刊。
课题与代表性成果
主持完成以下成果4项以上:
省部级以上重点科研课题或重大项目;
考古报告、文物保护规划、文物安全设计方案等;
经单位鉴定的高水平展览策划、文物修复方案等。
三、通用要求
成果类型扩展
可提交的成果包括科研课题、考古简报、展览策划方案、文物修复方案等,需经单位组织鉴定并体现实际应用价值。
主持大型陈列展览设计或社会教育项目可作为代表性成果补充。
材料规范与时效性
论文需提供期刊封面、目录及正文;专著需提交封面、编者页及目录页。
成果应为取得现职称资格后取得,已使用过的材料不得重复申报。
以上要求综合2024-2025年天津市文博系列职称评审政策细化,申报应以最新文件为准。
学术专著目录
国内出版社独立ISBN书号+CIP数据核字号出版——主编征集选题(部分)
《现代博物馆文物*****数字化应用》
《博物馆变革创新*****发展》
《博物馆教育*****保护研究》
《文物保护*****研究》
《博物馆文物保护*****》
《博物馆管理信息化*****研究》
《文物保护*****新技术应用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