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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日报上刊登挂失公告或声明,通常需要遵循以下步骤和注意事项:
 
  登报电话(400--638--9568)
 
  一、登报内容要求
 
  1. 基本信息
 
  丢失物品:如身份证、营业执照、公章、发票等(需注明编号或特征)。
 
  个人/企业信息:姓名、证件号(部分敏感信息可隐去部分数字)、联系方式(可选)。
 
  声明内容:明确声明作废或失效,并注明“由此引发的法律责任自负”。
 
  示例模板:
 
  > 遗失声明
 
  > 张三(身份证号:*******)不慎遗失北京XX公司公章(编号:XXX),现声明作废,特此公告。
 
  2. 法律效力
 
  部分机构(如局、工商局)可能要求登报挂失后才可补件,需提前确认要求。
 
  二、登报流程
 
  1. 联系北京日报广告部查找“广告服务”或“公告声明”栏目。
 
  线下办理能有变动,建议提前确认。
 
  2. 提交材料
 
  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 费用与刊登时间
 
  费用:按字数或版面收费,通常200 800元不等(具体以报社报价为准)。
 
  刊登时间:一般1 3个工作日内见报,加急需额外费用。
 
  三、注意事项
 
  1. 核对信息:确保公告内容准确,登报后无法修改。
 
  2. 保留凭证:保存刊登的报纸原件,用于后续补办手续。
 
  3. 替代选择:若需更低成本,可考虑《北京晚报》《新京报》等其他本地报纸。
 
  四、常见挂失类型
 
  1. 证件类:身份证、护照、等。
 
  2. 财务类:支票、发票、银行开户许可证等。
 
  3. 企业文件:公章、合同、营业执照等。
 
  如需进一步帮助,可直接联系北京日报广告部或通过正规代理机构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