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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播音主持、广播电视工程、出版专业,高级职称评审著作出版及要求
《播音主持****研究》
《播音主持理论*****》
《播音主持艺术*****》
《******播音主持技能教学***》
《******广电技术发展***》
《广播电视艺术****》
《*****广电网络研究》
《*****新闻编辑研究》
《*****报纸编辑理论**》
《******新媒体编辑研究》
《*****新媒体编辑工作***研究》
……
以上书目均为学术专著,ISBN书号+CIP数据核字号,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可查,省级以上出版社,征集前三作者合著出版!
播音主持专业职称评审
播音指导:
2.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在全国公开发行的专业刊物上发表过3篇以上本专业论文;或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在全国性专业学术研讨会上交流过3篇以上本专业论文并获奖;或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正式出版本专业著作1部以上或有声书2部以上。
主任播音员:
2.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在全国公开发行的专业刊物上发表本专业论文2篇以上;或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在全国性专业学术研讨会上交流过2篇以上本专业论文并获奖;或独立或合作出版本专业著作1部以上(合作的专著,本人独立撰写内容须超过3万字);或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正式出版有声书1部以上。
一级播音员:
2.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在全国公开发行的专业刊物上发表论文1篇以上;或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在全国性专业学术研讨会上交流过1篇以上本专业论文并获奖,或在省级专业学术研讨会上交流过2篇以上本专业论文并获奖;或独立或合作出版本专业著作1部以上(合作的专著,本人独立撰写内容须超过1万字),或正式出版有声书1部以上。
广播电视艺术专业职称评审
高级工程师:
取得现职称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公开出版的专业著作中独立撰写3万字以上。
2.独著或第一作者,在省级以上公开发行的专业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以上,且参与撰写出版专业著作1部以上。
3.独著或第一作者,在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以上或在省级以上公开发行的专业期刊上发表论文2篇以上。
4.取得本领域科技成果(排名第一)2项以上,经省科技主管部门登记并取得科技成果登记证书。
5.企业及县以下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工作中为解决较复杂的技术问题撰写的初步设计报告、技术总结报告或可行性研究报告等3篇以上,须有本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或技术研发部门出具的明确为完成人的鉴定材料。
新闻专业职称评审
高级记者、高级编辑
具有较高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系统掌握新闻专业理论和专业知识,有较高的新闻学术造诣。取得现职称以来,公开出版著作、发表论文(独撰或第一作者),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独立出版新闻专业著作1部以上(不少于8万字)。
2.担任主编(副主编)编写新闻专业著作2部以上(不少于8万字)。
3.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新闻或相近专业论文2篇以上。
4.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新闻或相近专业论文1篇以上,并有2篇以上新闻专业论文在正式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发表或在省记协组织的论文评选中获奖。
5.在县级媒体单位从事新闻采编业务的申报人员,有3篇以上新闻专业论文在正式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发表或在省记协组织的论文评选中获奖。
主任记者、主任编辑
具有相当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全面掌握新闻专业理论和专业知识,有一定的新闻学术造诣。取得现职称以来,公开出版著作、发表论文(独撰或第一作者),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独撰或第一作者出版新闻专业著作1部以上(不少于5万字)。
2.担任主编(副主编)编写新闻专业著作1部以上(不少于5万字)。
3.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新闻或相近专业论文1篇。
4.有2篇以上新闻专业论文在正式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发表或在省记协组织的论文评选中获奖。
5.在县级媒体单位从事新闻采编业务的申报人员,有1篇以上新闻专业论文在正式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发表或在省记协组织的论文评选中获奖。
出版专业职称评审
编审
取得现职称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独立出版出版专业类或相近类别专业著作1部以上(不少于8万字),或担任主编(副主编)编写出版专业类或相近类别专业著作2部以上(不少于8万字)。美术编辑创作的美术、书法、摄影作品专集如公开出版发行可视为专著。
2.独撰或第一作者,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出版或相近专业论文2篇以上;或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出版或相近专业论文1篇、其他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发表出版专业论文2篇以上(不含编辑本人所在出版单位的出版物和其他报刊的增刊,以及担任主管主办部门负责人职务的编辑所在单位主管主办的出版单位的出版物)。
3.独立承担(或主持)并完成省部级以上出版专业课题1项以上,或获得省部级人文社科类(出版专业)成果奖二等奖1项以上(个人排名前3)。
副编审
取得现职称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独立出版出版专业类或相近类别专业著作1部以上(不少于5万字);或担任主编(副主编)编写出版专业类或相近类别专业著作1部以上(不少于5万字)。美术编辑创作的美术、书法、摄影作品专集如公开出版发行可视为专著。
2.独撰或第一作者,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出版或相近专业论文1篇和其他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发表出版专业论文1篇以上;或在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发表出版专业论文3篇以上(不含编辑本人所在的出版单位的出版物和其他报刊的增刊,以及担任主管主办部门负责人职务的编辑所在单位主管主办的出版单位的出版物)。
3.承担并完成省部级以上出版专业课题1项以上,或获得省部级人文社科类(出版专业)成果奖三等奖1项以上(个人排名前3)。